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08-21 16:54:0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00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2023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开、公正、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相关通知、《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1. 学院设置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根据现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按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高级。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档案关系在学院并与学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双肩挑”人员允许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原则上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符合河北省人社厅印发的《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的申报条件。

5.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省职改办《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冀职改办字【2004】127号)《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对国家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聘为本专业的“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本专业的“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推荐程序

1.参评人员申报提交材料

1)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申报提交材料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其他系列填写《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非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现任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及相关检索页

具体要求:论文应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提供论文期刊检索页同时提供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网页,网页上应标有数据库的名称、论文著作封面、作者姓名的目录以及论文题目、作者单位、论文摘要;三大检索论文应提供检索证明,没有检索证明的,不予计分。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版》为依据

著作应提供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检索的网页,属于合著的,如前言没有说明参编人员编写章节及字数的,应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没有论文、著作原件,没有检索网页或不是检索网页的一律不予计分。

科研奖励、专利证书、科研成果完成证书、科研课题立项书及各种相关批准文件。

具体要求:科研成果必须是资料齐全(含立项通知、立项申请书、结题证书及各种相关批准文件),经学校同意推荐或学校备案,由上级职能部门批准。如论文获奖,还应附获奖论文。如缺其中一项,不参加量化计分。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提供论文、著作原件,计分时以市社科联公示材料为依据。

专业课教师需至少提供任现职以来近4年或5年每年不少于一个月企业实践证明。

继续教育相关证明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提交教务处开具的授课证明

学生工作证明

2)参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提交材料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XX系列XX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请表》

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荣誉证书、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提交教务处开具的授课证明

2.人事处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和申报评审条件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3.职能部门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申报高等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赋分标准详见《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计分规则》;其他系列见《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非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规则》。

4.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评审推荐委员会在充分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人员进行分值认定和评审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排序产生,经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委同意推荐的,即为评审推荐人选。

5.公示

人事处将评审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教职工对参评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申报条件有异议,可向党政办公室、人事处直接反映。对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申报时间安排

1.726日,发布我院2023年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2.7月26日-8月1日完成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材料收取参加本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本次无需提交材料,12月份按照通知文件再提供材料。

3.8月2日-85日完成职能部门量化赋分工作

4.8月21日-8月25日,完成学院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及公示工作

5.8月26日-9月10日完成参评人员网上申报工作。

6.911日-10月11日,完成经办人系统审核工作。

7.10月12日-11月22日,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完成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8.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附件:

1.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3. 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5.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

6.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非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

7.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规则

8.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非教学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规则

9.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XX系列XX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请表

10.授课证明模板

11.学生工作证明2023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rar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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